學務處或輔導室依特殊管教措施實施管教,須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到校協助處理者,應請其配合到校,協助學校輔導該學生及盡管教之責任。
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於學生有重大違規事件,應依家庭教育法規定,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;並提供相關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等服務。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拒絕配合時,應聯繫社政單位進行家庭訪視或協助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