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師之一般管教措施
教師基於導引學生發展之考量,衡酌學生身心狀況後,得採取下列一般管教措施:
(一)適當之正向管教措施。(註)
(二)口頭糾正。
(三)在教室內適當調整座位。
(四)要求口頭道歉或書面自省。
(五)列入日常生活表現紀錄。
(六)通知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,協請處理。
(七)要求完成未完成之作業或工作。
(八)適當增加作業或工作。
(九)要求課餘從事可達成管教目的之措施(如學生破壞環境清潔,要求其打掃環境)。
(十)限制參加正式課程以外之學校活動。
(十一)經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同意後,留置學生於課後輔導或參加輔導課程。
(十二)要求靜坐反省。
(十三)要求站立反省。但每次不得超過一堂課,每日累計不得超過兩小時。
(十四)在教學場所一隅,暫時讓學生與其他同學保持適當距離,並以兩堂課為限。
(十五)經其他教師同意,於行為當日,暫時轉送其他班級學習。
(十六)其他符合第二章規定之管教目的及原則,且未使學生身心受到侵害之行為。
教師得視情況,若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前項管教措施,並應給予學生合理之休息時間。
學生反映經教師判斷,或教師主動發現,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,應調整管教方式或停止管教:
(一)學生身體確有不適。
(二)學生確有上廁所或生理日等生理需求。
(三)管教措施有違反第一項規定之虞。
教師對學生實施第一項之管教措施後,審酌對學生發展應負之責任,得通知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,並說明採取管教措施及原因。
註:適當之正向管教措施
與學生溝通時,先以「同理心」技巧了解學生,也讓學生覺得被了解後,再給予指正、建議。
例示:
一、「你的好朋友找你打電玩,你似乎很難拒絕;但是,如果繼續用太多時間玩電玩,你也知道會有很多問題發生。怎麼辦?讓老師和同學一起來幫助你。」
二、「老師了解你受委屈、很生氣,所以你忍不住罵出三字經;但是,罵完三字經,對你自己、對別人有沒有好處?還是帶來更多麻煩?」
告訴學生不能做出某種行為,清楚說明或引導討論不能做的原因。而當他不再做出該行為時,要儘速且明確地對他不再做該行為加以稱讚。
例示:
「上課時,在沒有舉手並被邀請發言時,請你不要講話。」
「因為如果你講話,老師講課的時間就不夠,老師也會分心,課就會講不完或講不清楚,同學可能聽不懂。」
「想想看,如果你很想聽課,却有同學不斷講話,你會受到什麼影響?」
「以前你上課常隨便講話,但今天你沒有隨便講話,你很有禮貌(或很會替別人著想)。」
除具體協助學生了解不能做某種不好行為及其原因外,也要具體引導學生去做某種良好行為,並且具體說明原因或引導學生討論要做這種好行為的原因,並且,當他表現該行為時,明確地對他的行為加以稱讚。
例示:
「當你要講話時,請你注意場合與發言程序。」
「如果老師講課時,每個同學都可以任意講話,你認為這樣好嗎?有什麼壞處?相反地,如果大家都能不隨便講話,則有什麼好處、壞處呢?」
「○○同學要講話時,會先舉手問老師,很有禮貌;○○同學,在老師開始上課後,就不再講話,會很認真地看著老師,讓老師很高興,很想好好教給你們最好的!」
利用討論、影片故事或案例討論、角色演練及經驗分享,協助學生了解不同行為的後果(對自己或他人的正負向影響),因而認同行為能做或不能做及其理由,以協助學生學會自我管理。
例示:
請同學在生活中觀察紀錄打人的事件與被打的人的反應及感受,老師帶著學生一起討論;也請同學分享被打的經驗,並討論打人的短期及長期的好處和壞處;師生一起看控制生氣的示範影片,學習如何控制生氣的步驟。
用詢問句啟發學生思考行為的後果(對自己或對他人的短期與長期好處與壞處),以增加學生對行為的自我控制能力;並給予學生抉擇權,用詢問句與稱讚來鼓勵學生做出理性的抉擇,以鼓勵學生的自主管理。
例示:
「你可以繼續每天打電玩打到半夜;但對你的身體、功課以及你和爸媽的關係有什麼壞處?如果你能節制與安排玩電玩的時間,對你有什麼好處?」
「玩電玩有什麼好處?這些好處可不可以用其他的活動或做其他事情取代?」
「想想看,玩電玩一時的好處、壞處;更長遠的好處、壞處,你如何決定?老師可以協助你一起思考與規劃,作出對自己、對別人都較好的決定。但最重要的,你自己要想清楚,做好決定,並負責任;老師相信你,也期待你做出最有智慧的決定。」
注意學生所做事情的多元面向,在對負向行為給予指正前, 可先對正向行為給予稱讚,以促進師生正向關係,可增加學生對負向行為的改變動機。
例示:
一、「關於你大聲叫罵同學、罵學校這件事,老師可以了解你對同學、學校很關心,這是很好的,以後你還是要繼續關心同學!但是,你的方法是不當的,可能會傷害別人,可能會使別人討厭你,也會違反校規,可不可以改用別的方法來表達你的關心或你的生氣?」
二、「關於你亂貼海報這件事,老師了解你想表達意見,這是很好的,你也很有創意;但是,你不依規定貼海報,可能會使校園凌亂,而且也違規了;可不可以用別的方法來表達意見與創意而不違規?」
針對不對的行為或不好的行為加以糾正;但也要具體告訴學生是「某行為不好或不對」,不是「學生整個人不好」。
例示:
「你生氣時容易出手打同學,對自己、對同學都不好;但老師並不認為你整個人都不好,老師了解你有時也會幫一些人的忙;希望你發揮會替別人著想、幫忙別人的優點,以後不再打人。」